公司整体评估
一、企业概况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历次章程及修正案复印件;
3. 公司历次验资报告复印件;
4.公司概况:应包括企业历史沿革、隶属关系、组织机构、人员构成、主营业务、业绩及获得的荣誉等内容,并在《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中介绍以上内容;
5.重组方案。
二、评估行为批文
1.公司改制、上市及其他经济行为的批文复印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文复印件;
3.董事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的决议复印件。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1999年3月2日财评字(1999)91号文件规定:资产评估的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须共同撰写《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签署日期。本资料是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批准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和评估机构开展评估活动的必要资料依据。
三、财务报表资料
资产及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
应由资产占有方填列的资产及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共78份表格,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件规定了样表,由评估机构提供。资产占有方对本次评估中不涉及的资产及负债项目,其对应的明细表可以不填。
(一)流动资产评估资料
1.各流动资产项目明细账;
2.库存现金盘点表(附格式);
3.银行存款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金额较大的银行存款的询征函复函(附格式);
4.外埠存款汇款凭证、银行本票存款和银行汇票存款申请书存根、信用卡存款进账单(第一联)、信用证保证金存款进账单(第一联);
5.短期投资股票和债券盘点表(附格式)或托管凭单;
6.大额应收款项的询证函复函(附格式),发函金额应占应收金额的90%以上;
7.各类存货盘点表(附格式);
8.委托代销商品合同、受托代销商品合同、委托加工合同。
(二)负债评估所需资料
1.各负债项目明细账;
2.短期借款合同复印件;
3.大额应付款项询证函复函(附格式),发函金额应占应付金额的90%以上。
4.有关税收减免或优惠的文件复印件;
5.长期借款合同复印件;
6.发行债券的批文、公告等资料的复印件;
(三)长期投资评估资料
1.长期投资合同(协议),包括补充协议的复印件;
2.长期股权投资凭证,包括股票管凭单;
3.长期债券盘点表(附格式)或托管凭单;
4.对控股的长期投资项目,应提供被投资单位的章程及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有审计报告的,须提供审计报告);
5.对非控股的长期投资,被投资单位资产变化较大(账面净资产超过或减少占注册资本15%以上或固定资产初始投入项目内容或数量已变化15%以上)或投资超过三年的,应提供被投资单位经审计后的会计报表。
(四)房屋建筑物评估资料
1、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替代性文件;
(2)房屋所有权证;
(3)自建房产(未办房产证)需提供征地、建筑、开工、竣工等有关证件;
(4)外购房产(未办房产证)需提供购买协议及付款凭证;
(5)固定资产管理卡片。
2、数据资料
(1)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明细账;
(2)房产竣工决算资料,当地建筑安装定额标准、调差文件及当地建筑材料价格;
(3)土地红线图、土地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及规划部门批文;
(4)待修理房屋建筑物资修复的可能性及费用(逐项表述);
(5)强制报废房屋建筑物的查勘记录(逐项表述);
(6)复杂、大型、独特、高价房屋建筑物查勘记录(逐项表述);
(7)独立经营的房屋建筑物的收益状况(逐项表述);
(8)室外管线图(包括上下水、煤气、暖气、蒸汽、电线、电缆等);
(9)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有关资料;
(10)管道及沟槽有关资料;
(11)企业总平面图。
(五)设备评估资料清单
1、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1)国产重点设备购置发票及合同;
(2)进口重点设备购置发票、合同、报关单、完税凭证;
(3)车辆行驶证;
(4)固定资产管理卡片。
2、数据资料
(1)设备安装竣工决算资料;
(2)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3)设备概况(设备类型、特点、技术先进水平、购置年月、日常管理制度)简介;
(4)配合评估人员填制重点设备评估勘查表及技术鉴定表;
(5)配合评估人员填制车辆评估鉴定表;
(6)重点设备检修记录、事故记录;
(7)待修理设备修复的可能性及其费用说明(逐台表述);
(8)待报废设备继续使用的可能性及其检测记录(逐台表述);
(六)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评估资料
1.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明细账;
2.工程物资盘点表(附格式);
3.在建工程立项批文、建筑工程许可证、建筑安装合同、预算资料、当地建筑安装金额及取费标准。
(七)土地使用权评估资料清单
1、土地权属资料复印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转)让合同、协议;
(3)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土地使用问题的批文;
(4)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关费用的支付凭证。
2、土地规划资料复印件。
(1)用地红线图;
(2)总平面布置图;
(3)土地位置图(在城市行政区划图中标出);
(4)土地开发规划说明及规划图;
(5)土地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标准及规划部门批文。
3、土地状况资料
(1)工程地质状况资料;
(2)地貌状况资料(形状、坡度、障碍物等);
(3)自然环境状况资料(生态、景观等);
(4)建筑物情况资料(权属、数量、面积、结构、高度、建筑年代等);
(5)其他地上附着物情况资料;
(6)基础设施开发程度资料,即七通一平情况资料(道路、电力、通讯、自来水、污水、煤气、热气、地平)及开发费用;
(7)商业服务设施配套情况资料。
4、其他资料
(1)城市行政区划图;
(2)城市交通图(或旅游交通图);
(3)无形资产明细账。
(八)其他无形资产评估资料
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包括:专利、专利技术、商标权、软件、商誉、特许经营权、用水权、用电权、通讯权等。评估上述无形资产,除提供无形资产明细账以外,尚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专利评估所需资料
(1)专利证书复印件;
(2)取得专利权的实际成本(包括自创专利的研制成本和申请专利的费用及年费等,外购专利的转让合同及费用支付凭证、投资者以专利的投资协议、作价金额,受赠专利的手续及作价等);
(3)专利技术评估所需资料。
2、专有技术评估所需资料
(1)技术鉴定、验证资料;
(2)取得专利技术的实际成本(包括自创专利技术的研制成本,外购专利技术的转让合同及费用支付凭证,投资者以专利技术投资的投资协议、作价金额,受赠专利技术的手续及作价等);
(3)专有技术的获利能力资料。
3、商标权评估所需资料
(1)商标证书及商标图样复印件;
(2)商标取得成本(包括商标设计费、申报费、受让费用);
(3)该种商标的产品的销售情况、市场占有率等资料。
4、特许经营权评估所需资料
(1)特许经营权的授权文件复印件;
(2)取得经营权的成本;
(3)特许经营权的获利能力资料。
四、财务预测资料
对资产占有方进行企业整体评估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文字介绍企业生产经营的历史情况、生产经营特点、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包括税收、信贷、资源、用工等方面优惠政策;
2.用系列经济指标说明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优势;
3.前五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对产业的约束和禁止事项说明;
5.今后五年预测,包括:产品销量、价格、成本费用、追加投入、税金等事项;
6.说明可能发生的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技术等租赁费;
7.企业长期投资收益预测。
五、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1.委托方承诺函(附格式);
2.会计制度调查表(附格式);
3.前五年的财务报告;
4.评估的委托、受托双方联系方式(附格式)。